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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估从业人员的评估程序和评估资料收集有关问题

添加时间:2016年8月14日阅读:2607次

关于评估从业人员的评估程序和评估资料收集有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评估准则,履行调查职责,独立分析估算,勤勉谨慎从事业务”;第四款规定:“对评估活动中使用的有关文件、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因此,我公司评估人员在执行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业务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评估规范的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

一、评估程序合法是评估结论是否真实有效或评估结论得以采信的前提,因此我公司所有评估师和评估从业人员,在每完成一份评估报告,均必须执行下列基本评估程序:

(1)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2)签订评估委托协议或委托书;

(3)编制评估计划;

(4)现场调查;

(5)收集评估资料;

(6)评定估算;

(7)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8)工作底稿归档。

评估人员不得随意删减基本评估程序。

 

二、所有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评估报告书,均必须具体下列的资料,才能提交报告审核:

(1)评估工作流程表(含内部审核记录);

(2)评估委托协议或委托书;

(3)现场查勘记录;

(4)现场实物内外景照片(内景3张以上,外景3张以上,必须有评估查勘人照片);

(5)评估对象产权权属证明及评估收集的相关资料;

(6)评估测算表或评估工作底稿;

(7)预估报告、正式报告、技术报告;

以上资料齐全,并按评估报告档案保管要求归档,上传所有评估相关电子档至公司OA管理系统。

 

三、评估对象产权权属证明及评估收集的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标红色的为不可少的必须件资料)

(1)房地产评估资料:

①委托方营业执照,②国有土地使用权证、③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④房屋租赁合同、⑤周边房地产市场调查案例等。

(2)在建工程评估资料:

①委托方营业执照,②在建工程项目概况,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④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⑦施工许可证、⑧预售许可证、⑨房屋面积测绘成果表、⑩在建工程抵押范围明细表、⑪施工总平面图、⑫施工进度表、⑬有无拖欠工程款和施工材料款证明、⑭楼盘销售价格表、⑮土地出让金交付凭证及契税缴纳发票等。

(3)土地评估资料

①委托方营业执照,②国有土地使用权证、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④规划设计条件、⑤地上建筑物房屋产权资料或建筑平面布置图、⑥宗地图或地籍图、⑦用地红线图、⑧宗地权属来源及征地资料、⑨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土地使用有关问题的批文,⑩土地取得时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

如果是建设用地出让地价评估,这些资料是必要件:①规划设计条件、②用地红线图、地籍图、③宗地权属来源及征地资料、④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土地使用有关问题的批文,⑤土地取得时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



再次强调!评估报告中除上述资料外,​另附:①评估委托书、②宗地现场照片,③宗地位置图,④评估人员现场查勘照片、⑤查勘记录表,⑥评估交易案例、⑦工作流程表等。

 

请公司所有评估人员谨从上述要求严格执行!

湖南志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湖南志成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