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电话:0731-84141078
  • 传真:0731-84111302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红星·紫金国际17楼1701室

长沙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登记衔接启动

添加时间:2017年4月15日阅读:920次

长沙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登记衔接启动

 2016-6-17    

    为做好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管理衔接工作,方便群众办事,长沙即将实现房产交易管理、税费交缴与登记发证无缝对接。市民在办理政策性房产审批、维修基金交纳、房产交易及备案、房产交易纳税、不动产登记时将不用再东奔西跑,只需在一个办公大厅即可完成。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将进一步优化流程,通过一站式、一条龙服务,让群众少跑路,努力落实市委提出的“干部多操心,群众少揪心”的要求。
  昨日,从长沙市政府获悉,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市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房屋登记职责和人员编制划转方案》《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屋交易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工作衔接的通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人员编制划转等方案,确保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的衔接工作顺畅、安全便民,这意味着长沙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步。根据湖南省工作安排,长沙市本级将于今年6月底前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11月底前全市各区、县(市)实现统一登记发证。根据通知要求,房屋交易管理职责继续由住建部门承担,房屋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将统一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重复不折腾,便民高效
  通知强调遵循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土、住建、税务等部门要简化收件材料,对各类服务项目的收件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全程不重复收件、不重复审批。以往,市民在交易、登记、税务部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需提交部分相同资料,不动产统一发证实施后,市民在办理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将不再重复提交资料,无需重复等待审批时限,能享受到“一站式”服务,即房屋交易和登记业务在一个服务大厅办理,相关部门按照“先交易、后登记”的工作机制,共建窗口、有效衔接、合署办公,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之前市民需办理此类业务,必须先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证,到税务部门纳税,再到国土部门办理国土使用证,在不动产统一发证实施后,土地证和房产证将“合二为一”,变成不动产证书,老百姓在一个大厅一个窗口办理就行,交易和登记不用两头奔波了,极大地方便群众办事,节约开发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
  加强市场监管,维护交易安全
  在不动产登记的背景下,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衔接工作,有利于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屋交易安全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记者了解到,为推进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职能的调整和业务的顺畅衔接,房产交易部门将加强对房屋交易活动的监管,实时将依法办理的房屋转让、抵押等相关交易信息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进行登记。在完成房屋登记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实时将各类信息提供给房产管理部门,有效防范一房多卖、已抵押房屋违规出售等行为的发生,确保房产交易安全。
  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将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相互对接,通过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形式,实时互通共享,通过业务流程的优化,顺畅内部交接,整合接点,统筹兼顾,实现流程互通共容、窗口互动共建,消除“信息孤岛”,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确保相关业务办理的连续、安全、便捷。(转自长沙市政府门户网)
  
  相关链接
  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房地产交易包括转让、抵押、租赁。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土地、房屋、海域、林木、草地等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过以往,由于各部门登记方法、技术规程不一致,分散登记造成了诸多不便。
  职责分工:为做好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工作衔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屋交易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工作衔接的通知》明确了市国土资源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房屋交易管理,主要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面积管理;楼盘表的建立;政策性住房产权与上市交易管理;房源验核;购房资格审核;房屋(期房、现房、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含变更、注销、解除);在建工程和预购商品房抵押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房屋交易信息查询;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存量房交易平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的管理,主要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档案查询;不动产查封(含预查封、首次查封、续查封、轮候查封、解除查封);因不动产登记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信息公开、信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