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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经营倡议书

添加时间:2017年7月18日阅读:797次

长沙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经营倡议书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长沙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联合我市百余家会员单位,共同向全市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规范经营倡议:

一、规范承接经纪业务。承接业务时全部与客户签订书面委托书。认真核实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人身份证,确保房源真实性。不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自住型商品房、商业办公用房、没有预售许可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商品房和其他禁止交易类型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二、规范发布房源信息。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委托人要求发布房源;不隐瞒抵押、查封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不受托出售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高价房。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对接受委托出售、出租的房源明码标价,不得一房多价,多个渠道发布价格一致。在机构总部及门店醒目的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和相应的收费标准;不利用虚假或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价格欺诈;严格按照合同收费,绝不收取合同外任何费用。

四、规范门店公示内容。在机构总部及门店的门口等明显位置悬挂工商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文件,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公示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登记证书。

五、严格执行调控政策。不捏造、发布、传播涨价信息,不制造恐慌气氛,不错误解读调控政策;不参与炒房、囤房;不引导、不协助交易当事人通过伪造证明、假离婚等非法手段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购政策;不引导、不协助交易当事人骗取税收优惠。

六、切实保证交易安全。充分提示房屋权属及交易资金等潜在的交易风险,规范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事项告知书;有义务提醒购房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收入证明;坚决做到不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七、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积极办理机构从业人员实名登记;严格要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为规范;积极组织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不冒用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名义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办理经纪业务。

长沙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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